安哥鲁宠物貂死了怎么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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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买宠物貂当玩具玩,可宠物死亡后,竟然找不到经销商。市民杨女士向晚报社会报料台反映,今年7月中旬,她和朋友花480元各买了一只宠物貂,到家后觉得好玩,便当玩具一样玩,可20天过去了,宠物貂竟然死了。当杨女士和朋友想联系经销商时,却发现店内早已人去楼空。

杨女士告诉记者,7月11日,她和朋友各自花240元,在青松路一家宠物店各买了一只宠物貂,当时店方承诺,如果两个月内宠物死亡,店方将返回两个宠物貂的全部货款,另外再补偿240元。“我们只是想想逗小孩玩,根本没有饲养经验和知识。”杨女士说,买回宠物后,她把宠物放在办公室养着,但从来没有按时喂养,有时饿了甚至好几天才去喂一次食。朋友说,由于天气热,他更怕宠物中暑,整天把装着宠物的箱子抱在怀中。可即便如此呵护,20多天后,箱子又被杨女士当成了垃圾箱。“晚上扔垃圾时,因为害怕被同事看到,我便把装着宠物的袋子扔到了碎纸机中搅拌后倒掉。”杨女士仍记得,当时由于天气热,宠物貂的便便都是稀的,而且它的身上开始散发出一股腐臭味。朋友建议杨女士把宠物扔掉,但杨坚持要送给朋友。“可当我抱着宠物在菜市场等待着买猪肉时,它竟然从怀里跳了出来,一会儿就不动了。”杨女士说,当时她没有在意,以为只是摔了一跤。当她把宠物带回店中准备送给朋友时,老板却坚称这只宠物无疾而终,不能作为死亡宠物办理售后。“店家明明知道我们没栓绳,也没按时喂养,可还是坚持宠物死亡与消费者有关。”杨女士说,店家根本没有为消费者考虑,“要我们不破坏,不拉扯,不浇下水,还要定时喂,即使这样,还有规定时间让宠物洗澡,宠物不能进卧室,进门还得拴绳子,这样就算合格的饲养吗?”杨女士认为,正是店家的种种要求,把她和朋友拒之门外。

杨女士告诉记者,当时店面门上悬挂着“装修中,请勿进入”的牌子。当记者问起具体情况时,老板只是称暂时不在店内,具体情况需要问店内员工,而当电话问到员工时,又被告知老板有事离开,暂时不便接电话。

对于杨女士的看法,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毛建忠律师认为,宠物店店主对宠物饲养条件所作的描述,实质就是一份书面合同的具体内容。店主完全可以在承诺条款中列出具体标准,如如何饲养、喂什么,甚至如何照顾,如何护理等。消费者既然接受并履行了这些条件,双方合同即已成立,宠物店一方应该依约履行义务。即便门店确实处于装修期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》规定,商家仍有义务提供服务。所以消费者如果有实质性损害的事实,可以起诉宠物店经营者,要求承担损失,而损害程度的判定应考量是否与双方合同义务履行的相应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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